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所内公务、人事教育、劳动工资、研究生培养、国际合作交流、网络管理等工作。具体职责包括:

1、协助所领导处理公务,组织制定全所重要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,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。掌握所各部门的工作动态,协调所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。

2、负责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议题收集、议程安排、会议组织、文字和影像记录、会议纪要的编制和印发等,并检查监督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。

3、负责组织起草所年度工作总结,组织、参与起草或修改综合性文件等;所来往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传阅工作,所行文的审核、送签工作及催办检查工作。

4、负责所印章、办公室印章、人事印章的保管和用印,办理介绍信手续;所的机要交通和机要秘书工作,是所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做好保密工作。

5、负责所的对外宣传工作和所大事记的续写工作。

6、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,做好干部职工的培养、选拔、教育、考核等工作。

7、负责开展所内审计、监察工作,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,执行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。

8、负责全所人事管理工作,包括职工入职、离职、转正定级、工资调整、停薪留职、在职职工攻读学位等相关工作。

9、负责与中国林科院、黑龙江省、哈尔滨市人社局的联系,做好各项人事、劳资、档案的综合统计工作。

10、负责职权范围内的人事档案保管工作,负责全所档案的收集、管理和利用等工作。

11、负责所外事有关工作,职工因公出国手续申报、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及相关工作。

12、负责所网页、工作网络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。

13、负责做好与院办公室、人教处、研究生院、国际合作处等部门,及黑龙江省人社厅、哈尔滨市人社会局的沟通联系,做好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