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为加强保密管理,维护我所安全和利益,保障科研、产业、经营等活动的顺利进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相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所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保密工作管理机构与职责

1、成立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,所党委办公室承担保密办的职能。

2、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所保密工作负全责。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;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;专兼职机要人员和业务上涉密的工作人员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负责。

3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: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保密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结合本所具体情况,制定保密工作计划、规定、措施等,并组织贯彻落实;宣传保密法规,组织进行保密教育;对本所发生的失泄密事件组织查处;对保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并上报主管部门。

保密办职责:是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部门。负责起草保密工作有关计划、总结;对各部门进行保密检查和监督;向上级保密部门联系与汇报工作。

三、密级、保密期限的确定、变更和解密

1、密级按规定分为绝密级、机密级、秘密级三等。不够密级而又不能对外公开的,列为“内部”。

2、保密期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。

3、密级确定后,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密级、保密期限或者解密的,须报经上级保密委员会审批。报批工作由所保密办负责。

四、保密工作的规范管理

1、对所内保密要害部门、部位要统一编制档案,规范管理,确保要害部门、部位的保密工作万无一失。

2、设立专人专柜保管涉密文件、涉密资料、磁介质(可移动硬盘、软盘、U盘)

3、不得擅自复印、销毁带密级的文件和资料,严格按机要文件销毁渠道进行处理。

4、严禁携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出差,保管好出差期间的文件资料、手提电脑,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。

5、明确涉密计算机管理,实行物理隔离,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;加强上网公布信息的保密审查;加强移动电话的管理,不得在通话中谈论有关涉密的问题,不得把手机带入重要会议场所。

6、文书档案的收集、保管、借阅使用、注销等保密工作,以及科技文件、资料、图纸的保密工作,按所里制定的《档案管理制度》实施。

7、我所人员调出或退休,应将经管的密级文件、资料和图纸清理移交。离所前在清退完毕科技档案、文书档案后,方可办理有关手续。

五、保密教育与保密检查

1、对涉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教育。对新入所人员等单独安排保密教育,并利用中层干部会、节假日等机会不定期宣传教育,增强职工保密观念和保密意识。

2、所保密办公室每年对重要保密部门、部位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