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打字管理
1、所打字工作由所办人员兼职,负责所公文印制及各部门材料的打字和印制,并对打印材料的字数、纸张、部门、经办人员等做好登记。
2、根据所内有关规定,对所公文及各部门材料的打字、印刷,实行劳务及成本核算的办法(收费标准详见附表)。其中:所公文、管理部门材料的打字、印制费用,由所办公经费支付;其它部门材料的打字、印刷费用,由本部门自行支付,列入科研、产业和经营成本。
3、所办公室每季度核算打字、印刷费用,由打字人员以输出记录为依据,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提交财务科办理费用支付。
二、复印、传真管理
1、所办公室设置复印机、传真机,面向所内各部门服务。
2、根据所内有关规定,对各部门复印、传真实行成本核算的办法(收费标准详见附表)。其中:管理服务部门的复印、传真费用,由所办公经费支付;其它部门复印、传真费用,由本部门自行支付,列入科研、产业和经营成本。
3、所办公室每季度核算费用,由工作人员以输出记录为依据,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提交财务科办理费用支付。
4、复印、传真件的内容不应含有保密信息。若因工作需要,确须复印、传送带有密级的文件、技术资料等,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,并报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,同时在复印、传送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。
5、严禁复印、传真与工作无关的材料,一经发现按收费标准的5倍罚款。
附表1
打字、复印、传真收费表
单位:元/张
打 字 |
复 印 |
传 真 |
印制费 |
打字 |
B5 |
0.30 |
收 |
市内 |
0.40 |
B5 |
0.50 |
按0.50元/100字计费,不足100字按100字计 |
A4 |
0.50 |
A4 |
0.40 |
市外 |
0.40 |
B4 |
1.00 |
B4 |
0.60 |
发 |
市内 |
0.50 |
A3 |
1.00 |
A3 |
1.00 |
市外 |
1.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