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教字〔2008〕3号

 

为加速林业科技高级专门人才培养,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制定在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。

一、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硕士生的基本条件

1.政治思想好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,有为林业科研事业献身的精神,中期考核表“政治思想品德考核”一栏不低于24分。

2.已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,取得规定的学分,同时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:①课程成绩优秀,无补考;全部课程成绩加权分不低于80分;学位课程成绩加权分不低于85分(不计算外语);②英语学位考试成绩70分以上;或其他语种学位考试成绩80分以上。

3.已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中期考核。中期考核成绩优秀,排在本年级前列。

4.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,确有培养前途,读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(或导师是第一作者,本人为第二作者,下同)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(或录用,下同)与硕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,或被国际著名检索(SCI、EI、ISTP、SSCI,下同)收录论文1篇以上。

5.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,初步取得具有硕士水平的实验结果,并能进一步深入地展开研究完成具有博士水平的创造性科研成果;博士学位论文是硕士学位论文的延续。

6.身体健康。

二、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报时间

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,每年进行一次,时间为每年的10月底前完成。

三、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专业范围

申请专业限于我院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。

四、审批手续

1.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《中国林科院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》,经硕士生导师、拟转入的博士生导师和研究所(中心)同意后,并提交由两名相关专家本人直接密封的专家推荐书,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。

2.经审核合格后,研究生本人填写《中国林科院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考核表》中的“转博报告书”,交拟转入的研究所(中心)人事教育部门。

3.由拟转入的研究所(中心)按学科、专业组织考核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考核,考核委员会应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三位以上的相关专家组成(至少1名院外专家)。在考核时,要安排申请者做转攻博士学位报告。主要对申请者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、外语水平、是否深入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发展的情况、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是否具有创新性、系统性、预期成果的可信度等内容进行重点考核。

4.考核委员会对考核情况进行评分,写出评语,提出是否同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意见,并报研究生院。

5.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全部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,公布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,并设15天时间为争议期。在争议期内,若发现有虚假情况,取消其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。争议期满后,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报国家教育部备案。

五、其他

1.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占用第二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,数量控制在博士生招生计划10%以内。

2.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,从主管院长批准后的下月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,入学手续随第二年录取的博士生一起办理。

3.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,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,其中至少1篇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收录。如不能按时完成上述规定者,将延期毕业或授予硕士学位。

4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原《中国林科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》(科人字〔1998〕252号)同时废止。

5.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